中新網12月3日電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台“檢察總長”黃世銘今天(3日)對2日未列席“立法院司委會”一事表示,因開會審查內容屬“立法政策”,且與“最高檢察院”業務無關,因此函請不出席。
  “最高法院檢察署”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,“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”在11月29日發出開會通知單,邀請黃世銘在昨天列席。
  新聞稿表示,黃世銘考慮開會事由包括審查“法院組織法第66條條文修正草案”,其中第10項有關“檢察總長”由馬英九提名,經“立法院”同意任命,任期4年,不得連任的規定,以及第9、11、13項有關馬英九提名“檢察總長”人選等規定,是否刪除,而認定這部分屬於立法政策的考慮,“最高檢察署”不便置喙。
  “最高檢察署”強調,這次開會的討論議題,根本與特偵組存廢無涉,因此,今天部分媒體報道,“立法院司委會”昨天討論特偵組存廢的“法院組織法”修正草案一事,與事實不符。  (原標題:台“檢察總長”缺席備詢惹議 回應稱與業務無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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